时间:2023-08-02 23:56
经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同意,其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为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宁波市行政服务保障中心牌子。主要职能是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保障和开评标区现场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行保障工作。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排污权和用能权交易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场交易服务和见证工作。协助做好市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和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代办服务;承担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中介超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市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运维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要求招聘对象形象好、气质佳,亲和力强,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强。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要求 | 其他 条件 |
导服 | 1 | 从事导引咨询、接待讲解等工作 | 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0-1.75米; 2.居住地在宁波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范围。 |
注:学历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16时。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材料的扫描件;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52569195@qq.com。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信息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采用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的考生须准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00,地点: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10室。复审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归来人员须凭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证明。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当场告知,并在现场等待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8月9日9:30-11:30。面试主要是通过现场解说、提问解答等方式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言行举止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审核和录用
(一)审核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也据此程序审核。
(二)录用
根据面试及审核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在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zwb.ningbo.gov.cn)“中心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185819;监督电话:87187067。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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