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四川一只老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一只老鹰公司)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200元。
违法事实为,当事人一只老鹰公司通过印制的宣传图册推销一只老鹰亮眼宝盒产品,在图册中使用了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经查,一只老鹰亮眼宝盒产品实际为化妆品。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一只老鹰公司发布该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
此外,一只老鹰公司在该图册中发布了“一只老鹰.用户案例”的宣传内容。内容中引用了3个用户案例,分别为宛某某、周某、詹某某三人描述使用了一只老鹰产品后的效果。就此内容,一只老鹰公司无法提供上述三人的用户资料及身份信息,也无法提供产品效果的佐证。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广告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指的虚假广告,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只老鹰公司处以罚款9200元。
企查查显示,四川一只老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22日,注册资金30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玲,大股东为四川福瑞至健康大数据有限公司。据该公司微信公众号介绍称,一只老鹰公司主要聚焦眼健康产业发展,是一家着力眼科医药医疗技术、药械产品、中医药创新应用、健康日用品的研发、生产和运营的眼科医院投资股份制集团。
关于一只老鹰公司后续动态,北青网健康将进一步关注。
(责任编辑: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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