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0078.SZ,简称“海王生物”)公告称,近日公司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思民、张锋、沈大凯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海王生物存在个别长期股权投资事项核算不准确、个别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参数指标选择不审慎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张思民作为公司董事长、张锋作为公司总裁、沈大凯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检查发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沈大凯先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海王生物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相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前往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将着力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切实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海王生物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58亿元,同比增长8.22%;归母净利润7453.07万元,同比增长5.08%;扣非净利润4448.87万元,同比下降33.23%。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8.35亿元,同比下降7.84%;归母净利润亏损10.27亿元,上年同期盈利9329.53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0.99亿元,上年同期盈利4229.68万元。
海王生物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及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等领域。
(责任编辑: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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