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23:56
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要求,结合我校学科发展和建设“双一流”、地方高水平大学的要求,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若干。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是学校根据科研任务需要设立的,为科研项目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事务以及学术研究等提供辅助性工作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
请详见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用人计划需求信息表》。
三、岗位待遇
短期科研助理采用编制外聘用方式,与第三方签订项目派遣合同,聘期两年。具体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1.应聘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用人计划需求信息表》中相应岗位招聘联系人的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应聘科研助理(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我校相应设岗单位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设岗单位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再予以退还。
上海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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