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4-10 15:38
工作地点: 南昌
公告详情
一、单位简介
南昌医学院坐落在美丽的英雄城——江西省南昌市,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并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主要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拥有象湖校区和九龙湖新校区,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药学院、检验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学科教学部13个教学院部;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市场营销等19个本科专业;拥有5所三甲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血液研究所;拥有8个国家级科研平台、47个省级科研平台;拥有3个“院士工作站”、1个教育部“大师工作室”、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设有124个实训实验室和9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中心),另有177家遍及全国各地的实践教学基地。
二、招聘岗位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招聘人数不限,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人才招聘计划共4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南昌医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9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业绩突出或紧缺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杰出领军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招聘计划2025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南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表》(附件2),同时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附招聘岗位所需报名条件相应资料,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人事处或用人单位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以“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简历(包括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近五年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盖章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两名同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其中之一为导师推荐信(面试时须提供原件);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教学科研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确定为入闱体检人员。
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南昌医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www.ncmc.edu.cn/rsc/rczp.htm)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并在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应聘者应身心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及科研环境。
(三)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
(四)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0791-8577213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开区汇仁大道689号(象湖校区)
附件:
南昌医学院
2025年4月9日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