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
招聘人数: 6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1-04
工作地点: 三明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3]27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将组织开展2024年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专项公开招聘,三明市第一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历要求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三明辖区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以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三明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招聘会当日携带报名材料并配合各高校入场要求有序进入会场,校外报考者请提前对接高校申请入校参会。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董奉广场。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通过主题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10分钟。如确定为体检人选和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拟聘用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考试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并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请报考者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三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98-8292189。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下载
附件:2024年三明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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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jw.sm.gov.cn/xxgk/rsxx/202412/t20241225_20892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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